《山东工商学院学报》关于规范使用AI工具的声明
为维护学术研究的原创性、真实性和严谨性,保障学术出版规范与伦理,本刊针对作者、审稿人及编辑人员在投稿、审稿与编辑过程中使用AI工具的行为,特作如下声明: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论文作者、审稿人以及编辑人员在AI工具使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论文写作中AI工具的使用
2.人类作者负全部责任。所有作者必须是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科学性、合法性等承担全部责任的自然人。我刊不接受作者署名中包含AI工具的论文(含参考文献)。
3.合理地使用AI工具。不允许使用AI工具生成论文的全部内容或核心部分。作者应对使用AI工具生成的所有内容进行核查并负责,投稿时须提交AIGC检测报告。
4.履行使用披露义务。如作者在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等非核心环节使用了AI工具,投稿时须提交《AI工具使用情况说明》,解释使用工具名称、使用过程及其作用范围。
三、论文评审中AI工具的使用
5.对最终评审意见负责。稿件评审意见须由审稿人独立完成,不得使用AI工具直接生成。若使用AI工具进行辅助审稿(如文献核查、数据验证等),须在评审意见末尾处标注AI使用场景及工具信息。
6.履行安全和保密义务。审稿人在论文评审中,不得将文稿或评审中的实质性内容上传任何生成式AI平台。违反上述声明,造成信息泄露或侵权等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论文编校中AI工具的使用
7.严格控制AI工具使用。为避免可能产生的侵犯版权、隐私,违反安全和保密义务风险,本刊在论文初审、复审、终审各个环节不使用公开可用的生成式AI平台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8.核查AI工具使用情况。本刊将使用“AIGC检测技术”进行核查。对全部内容或核心部分由AI工具生成的论文,不予录用或予以撤稿;对完全由AI生成的评审意见,不予采用,并视情况禁止其参与审稿。
五、本声明的动态更新与解释权
9.本声明将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适时动态调整,并在本刊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及时发布。
10.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编辑部所有。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