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出版伦理规范
(2024年5月12日)
为净化学术风气、规范出版流程、保障学术公信力,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刊实际,制定学报出版伦理规范。
一、作者的出版伦理
1.准确表达,客观描述,避免夸张和失实,来稿应包括相关论证细节、实证数据等资源,以方便同行重复研究过程和验证研究结果。
2.作者有义务确保投稿论文的原创性,来稿不含任何伪造、欺骗和抄袭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问题,保证来稿无一稿多投。
3.成果明晰,规范标注,对论文中原创成果与引用成果给与明晰的界定和区分,引用成果需要规定方式明确标注。作者有义务尽可能全面地检索和引用与论文工作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料,并注明出处。
4.署名规范,责任共担,论文作者应包涵所有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少或惯例排序,同时所有署名作者对研究结果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
二、审稿专家的出版伦理
1.审稿是同行评议中每个参与专家的责任和义务,应尽力履责,及时评审。
2.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稿,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应尽可能地解释和引证评价的依据,努力追求评价的客观性,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和涉嫌人身攻击的言辞。尊重作者思想的独立性和科学研究创新的积极性,避免门户之见、种族歧视和私人恩怨。
3.应全面审查稿件,尽力注意,包括稿件的导向正确性、科学性、创新性、学术性,还包括稿件可能存在的漏引、错引、抄袭和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4.对评审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稿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除非事先征得作者同意或标引发表后稿件,不得使用或泄露被审稿件中的信息,不得借审稿谋私。
三、编辑及相关人员的出版伦理
1.编辑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及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为期刊所有的编辑环节负责,包括不断促进期刊的发展,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
2.公正、科学地评价稿件,应结合办刊宗旨和发稿范围以及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以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即选题的前沿性、论文的原创性、重要性和清晰性等来决定是否录用稿件。
3.做到信息保密,除编辑部内部人员及稿件评审所需的同行专家外,不得向任何人透漏稿件中和稿件审查的信息。
4.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
5.鼓励学术争鸣,有义务答复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
6.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一旦出现提交论文或者发表文章的学术道德申诉,编辑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果需要,应及时公开发表更正、澄清、撤回或道歉。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
四、附则
1.本规范适用于本刊作者、审稿专家、编辑及相关人员。
2.本刊编辑部将定期审查上述人员遵守出版伦理规范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采取适当措施。